1.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跟据《海关法》以及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形式,对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2.查验:查验是指海关依法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成分、规格、原产地 [更新时间:2024-11-22]
1.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跟据《海关法》以及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形式,对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查验:查验是指海关依法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成分、规格、原产地、货物状态、价格与数量是否与货物申报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依据查验程度可分为彻底查验与抽查;依据操作方式可分为人工查验与机验查验,海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查验方式。
3.征税:进出口货物、物品与运输工具在经过申报与查验之后,除海关特准免税以外,海关按照规定的税率,对实际货物征收进口或出口关税。
4.放行: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费后,对于进出口货物做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的行为。这是口岸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海关放行的形式有三种,即征税放行、放行与信任放行。
5.结关: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要继续实施后续管理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税、补证的货物做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