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有哪些自1995年1月1日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视频播放器、音响设备、空调制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电传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和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膳食 [更新时间:2024-11-27]
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有哪些
自1995年1月1日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视频播放器、音响设备、空调制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电传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和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膳食等。
免税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三种限制。所有的都需要免税吗?列入非免税目录的进口商品,只要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标准,就可以免税。
海关54号令中的20种非免税商品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确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范围的通知》(财税字[2004]第6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制器、电冰箱(电冰柜);
对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和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具等20种商品的税号进行了重新界定。
除根据税则号列对税则号列进行修订调整外,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卡器、闪存、移动硬盘、网络摄像机等新产品也纳入上述商品的税则号列。
居民旅客携带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核实为自用的;非居民旅客携带个人自用进口物品拟留在中国境内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口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扩展数据
2010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查验放行标准的有关事项》,简称“54号令”。
主要内容为“个人行李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分征税,20种货物全额征税”的“54号令”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各地海关严格执行。目的是严控超额货物入关,打击非法走私。这一规定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争议。
介绍背景
54号令出台的背景是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水客”。
“所谓‘水客’,就是一些大老板组织甚至指使的人,专门为国内一些代购网站、店面等不同形式的店铺进货,并从中赚钱。”海关总署人士表示。
辩论
海关“54号令”发布后,海关税务检查“空前严格”,专业海外代购、出境“购物游”受到影响。很多出境客户回国通关时行李都要托运,很多在海外买的商品都要交税。
有些人对此很有意见。他们认为海关征税的出发点应该是打击走私。乘客携带个人电脑或包。为什么他们要交这么高的税?而且不管你带什么型号的ipad,都要按照1000元征税,既不公平,也没有说服力。
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海关5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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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麻醉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什么制度
我国麻醉药品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即每批进出口必须有相应的许可证号,否则不予办理进出口手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如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依法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本条规定共同构成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实行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进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后,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单位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境(境)的行为。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追究责任。
扩展信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以其他方式流入非法渠道时,作案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表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对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进出口药品管理的适用范围1 .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是我国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的批准文件。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或抑制精神药品进出口,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制定和调整《管制精神药品目录》,并通过签发《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对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管制。
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在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进行合法进出口管理,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时,货主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取得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凭上述单证办理通关手续。
(1)适用范围:
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所列药品进出口,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和对照品,涉及咖啡因、甲基苯丙胺、食盐等49种23个8位税号的药品。
②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无论用途如何,都必须事先申领《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报关单位应当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相关单证。
②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许可证内容不得自行变更。如果您需要更换,您应该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续展手续。
2.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是我国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的批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国际条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调整《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通过签发《麻醉药品进口许可证》或《麻醉药品出口许可证》,对该目录中的商品实行进出口限制。
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在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管理合法进出口药品,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进出口期间,货主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取得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凭上述单证办理通关手续。
(1)适用范围:
①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麻醉药品,包括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品及其他成瘾药物、药用植物及其制剂等。,涉及23种药品,14个8位税号。
②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或者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无论其用途如何,都必须事先申领《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报关单位应当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相关单证。
②麻醉药品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许可证内容不得自行变更。如需更换,应向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更换手续。
3.进口药品通关单
药品进口通关单是国家对一般药品进口管理的批准文件,即除上述特殊用途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国家对一般药品实行目录管理。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和调整进口药品目录;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方式对目录商品实施进口限制管理。
药品进口通关单在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合法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1)适用范围:
①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进口药品包括: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机能,并规定适应症、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
②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进口药品,包括疫苗、血液制品、血源筛查诊断试剂等。
③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④进口未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原料药的单位,必须遵守《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主动到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接受检验。
(2)报关规范:
①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报关单位应当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相关单证。
②《进口药品通关单》只能在表格中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③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无论用途如何,都必须事先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目前一般药品出口没有特殊管理要求。
对药品进出口管理的介绍叙述完毕。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在本网站查找更多关于药品进出口管理叙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