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电商进出口具有代表性的报关模式主要包括有一般出口、市场采购贸易、网购保税进口,以及直购进口等六种报关模式,跨境电商卖家该如何选择适合的报关模式呢?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几种报关模式。1、一般出口模式:指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 [更新时间:2024-11-21]
目前跨境电商进出口具有代表性的报关模式主要包括有一般出口、市场采购贸易、网购保税进口,以及直购进口等六种报关模式,跨境电商卖家该如何选择适合的报关模式呢?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几种报关模式。
1、一般出口模式:指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办理申报手续,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采取“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其他海关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电商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优劣势对比:一般出口模式优势体现在通关环节较少、出口时效较快,但也面临着退税时效慢等问题,该模式更适合于无进项税发票的小微企业。
2、市场采购模式(1039):是指专门针对市场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并在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为小商品便捷出口国际市场提供了一条合法通道,是我国国际贸易体制改革的一个创新(国家禁止、限制出口及零出口退税的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商务部等八部委对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经营主体作了严格的规定。通过划定市场集聚区和建立专门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均需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简称“一划定二联网三备案”。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执行增值税免征免退的优惠政策;海关按大类方式申报的便利通关措施;允许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供货商户直接收汇、结汇。
3、网购保税进口(1210):指跨境电商企业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并向海关报关,海关实施账册管理。境内个人网购区内商品后,电商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分别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海关验放出区后账册自动核销。
优劣势对比: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优势在于国际物流成本低,有订单后可立即从保税仓发货,通关效率高、配送时效快,并可及时响应售后服务需求,用户体验好,适用业务规模大,业务量稳定的阶段,企业可通过大批量订货或备货降低采购成本,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降低国际物流成本;而劣势体现在库存积压风险较大。
4、直购进口模式(9610进口):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该模式指境内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企业或电商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在承诺对数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可以代传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跨境电商商品运抵监管场所后,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
优劣势对比:直购进口模式优势是经营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于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整体物流成本有所降低,适合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阶段,每周都有多笔订单。但物品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海外操作成本高,且从海外发货,物流时间稍长、配送时效慢。
5、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商品、企业信息展示并与国外企业建立联系,在线上或线下完成沟通、下单、支付、履约流程,实现货物出口的模式。
选择9710的企业申报前需上传交易平台生成的在线订单截图等交易电子信息,并填写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在线订单内的关键信息。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应上传物流电子信息。代理报关企业应填报货物对应的委托企业工商信息。在交易平台内完成在线支付的订单可选择加传其收款信息。
6、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是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2020年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关区: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同年9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关区:上海海关、福州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拱北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